春疲吊生_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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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第1/4页)

    1、

    齐泽克认为,替罪者要为共同体「献祭」的原因,在于社会本身从来不是统一整体,而是永恆地具有内在于自身的不一致/不一致性和矛盾/矛盾性。人类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要对自己的存在、社会存在现实有一定程度的掌握,确定自身的现实感,意识形态就在此出现。

    因为真实地立命现实,人才可能允许意识形态的指挥,且具备在某些关键时刻移转主要掌控权的能力人类从来无法完全地握有它。

    在面对巨大的分裂,如战争、灾难、瘟疫等,这些事件衝击我们的存在意义,我们彷佛失去正常对于存在的掌握。

    2、

    假如与一人的利益、目的、慾望完完全全地缺乏交集,连个边也不沾上,其实就能稳稳地活着。除去天灾,外在人为致死的因素已被去除,剩下的是个体心中的魔,或者说这个个体生病了,需要照料。

    然而寻求医治的过程往往坎坷不已,得门却不得其入之道,这时候,人为因素重新显现,这个情况中,个体看似与他人的名利、欲求毫无关联,个体称之为「不理解」,他人则针对这份指控反驳并重新以自身语言来詮释我们知道,语言乃是一个命名的过程,而非一个结果,而此番抗辩中的输家向来是谁应该就不必言明了。

    以「同情」作为进入的藉口十分合理,不过仅止于此,再多就显得缺乏眼力见,是为多馀的。

    如果加以包装并提升至「同理」,可以说是非常滑稽;当然你有办法理解我的痛苦,但是你如何能感同身受?

    既然无视「理解」这个必经程序,岂能找得相同的感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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