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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母-2 (第1/4页)
一切事情的出轨都是从父亲失踪的两天后开始的。 那是周末的上午,姜梦萍没有去学校,而是在家里接受警察询问她父亲姜兵被害一事——在八个小时前,警方在离她家不远的河道里发现了一具与她父亲身形条件极为接近的男尸,经过血型b对后证实Si者是姜兵。 Si者的妻子、她的母亲陈茹雪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犯,因为有目击证人证实在姜兵Si前的半个月,陈茹雪就家中财务方面和他发生过多次争吵,而姜兵的经济情况也较为混乱,在最初警方所掌握的线索中,陈茹雪毫无疑问地拥有重大嫌疑。 幸好这种情况只维持了两个星期,她们就被告知真凶已被逮捕,是她们在老家的邻居,杀人动机则是债务问题。 姜梦萍仅在法庭上见过那个nV人一面,那是个很高大的nV人,nV人的长相在她脑海里早已模糊,只依稀还记得在陈述环节时那个nV人反反复复念叨的一句话:“我没有杀人。” 然而这种程度的狡辩在一g铁证面前实在过于单薄,最终,nV人被判了终身监禁。 父亲的Si给姜梦萍平凡的童年划上了一个句号,各种母亲知情或不知情的债务都在此时找上门来,仿佛老天爷还嫌她们家不够凄惨似的,凶手的赔款遥遥无期,但她们面临的债务却是一个天文数字。 “妈,把那笔钱拿出来吧。”姜梦萍等某位讨债的远方亲戚离开后才从自己的小房间里出来,走到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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