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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7/41页)

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了文化创作和经济发展。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它们在着作权法中扮演着不同的角sE。

    1.**着作人格权:**

    -着作人格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人格方面的权利,例如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X的权利等。

    -这些权利保护了作者的尊严和创作意图,确保其作品不被他人篡改或损害作者的声誉。

    -着作人格权通常与作者的身份和创作过程直接相关,因此即使作者将着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着作人格权仍然属於作者本人。

    2.**着作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经济方面的权利,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展示权、改编权等。

    -这些权利允许作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例如透过出版合约、授权合同等方式。

    -着作财产权可以由作者转让给其他人,例如通过版权授予、合约签署等方式,使得他人可以使用和经济利用该作品。

    **差异:**

    -**X质不同:**着作人格权关注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和道德利益的保护,而着作财产权则关注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利益。

    -**转让方式不同:**着作人格权通常不能完全转让,因为它与作者的个人身份和声誉直接相关;而着作财产权可以通过合约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范围不同:**着作人格权涉及作品的创作和修改过程,关注作者的个人意志和形象;而着作财产权涉及作品的经济利用,关注作品的使用和利润分配。

    总的来说,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在着作权法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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