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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只愿对你说的心事 (第2/3页)
全写在脸上,那时的我,优点是洒脱和不拘小节,缺点则是容易感情用事导致惹祸上身。 当时我毫不犹豫地参加了热音社,而陈彦哲,是和我同社团不同班的哥儿们,也是我第一个全心全意喜欢上的男生。 他的个X和以前的我截然不同,彬彬有礼很有家教气质,对任何人讲话都温柔有耐心,也很有绅士风度,在马路上让我走内侧、搭公车让我坐靠窗、出门大包小包都主动拿,是个连男生都公认的「好男人」。 因为社团的关系,他很快成了我无话不谈的铁汉兄弟,每当发生大小事,我都会第一个找他倾诉,那时的我,并没有料想到往後会无可救药地Ai上他。 我们每天一起在社办练团,练完团一起念书,彦哲的成绩很好,是数理资优班的学霸,也是我考前临时抱佛脚的救星。 高一刚开学不久,他就交了nV朋友,每逢情人节,他都会找我帮忙挑礼物,直到高二上学期,我从别人口中得知他和nV朋友不欢而散分手的消息,b问了好一阵子,彦哲始终不愿意告诉我原因,那也是第一次他有秘密不和我说。 但这件事很快就被当时神经大条的我抛到脑後,之後彦哲就没再交过nV朋友,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nV生,高二的我们更加形影不离,一起过生日、一起跨年、一起过光棍节、一起煮冬至汤圆,不知不觉中,彦哲占据了我生活的全部,我也渐渐和其他朋友变得陌生,当时的我认为,有彦哲在身边就足够了。 你们有过同样的经验吗?突然意识到自己喜欢上某个人的瞬间。 高二下学期,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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