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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要不你找班长吧 (第2/4页)
,就有人每天往他的桌洞里放一封粉色告白信和一朵美丽的永生花。从信纸到花,再到留下的笔笔墨痕,都精美得像件艺术品。 信的内容千奇百怪,有直白类似“你好可爱,我喜欢你”的告白,也有酸唧唧的情诗,有时分享生活,有时是小笑话。 甚至有时,还会有数学物理公式。 秦思宝管对方叫pinkpen。 在pinkpen之前没人给秦思宝写过情书,他羞涩又烦恼,告白信一封接着一封,没有署名,抓也抓不到人,就连认认真真写的表示拒绝的回信都石沉大海。 他有点生气了,第一次在信中用了严肃的措词。 结果第二天告白信和永生花依旧摆在原地。还多了一个小狗娃娃。 气呼呼地展开一看,对方大概是真的意识到错了,言辞诚恳地道了歉,说自己真的很喜欢他。最后在结尾说:“先别急着拒绝嘛,可以先把我当做笔友,实在不行我成绩很好的,况且我还挺有趣的不是?”还附赠了一个讨好的小狗笑脸。 秦思宝盯着小狗笑脸好久,从鼻腔里轻轻发出一声“哼”。 如此,粉色告白信和雪白色回信便成了两人无声的默契。秦思宝的心情也慢慢开始变得期待了起来。 今天的信封有一角鼓了起来,这是那人第二次送信和花之外的东西。 粉白的指尖伸进信封,夹出来一颗精致漂亮的糖果,看不懂包装上的字符,但可以看出来很昂贵。 应该很好吃。 打开信纸,上面只有一句话“吃糖吗?” 秦思宝突然感觉轻松了很多,好像天空一下子就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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