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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黏土(上) (第1/6页)
次日上午,岑典打扮得体,粉色洋装,蕾丝手套,脚上踩着与辛小姐同买的粉尖头鞋。 妆容精致,准备赴与辛小姐推迟了一天的约。 因昨日岑典受伤,敏姨东跑西跑着急地要命,原定于今日就做好的蓝色旗袍误了工,于是岑典只能在一整个衣帽间的衣服里勉强找见了身上的这套。 她手上还提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里头装着同色系的新款套装,比自己身上的这套好看。辛小姐虽黑,搭不上粉,但最爱粉色,越粉的衣服越得她笑,这套装正准备送给她。 送套更打眼的给她,代表诚心诚意的认可,是女人友谊的巩固方法之一,尤其是对自己心怀不满的女人。 放鸽子,让人白担心,扔书,借口不让人进家门…… 也许是血放多了有了人情,岑典对昨日自己的所作所为充满愧疚。 主动打电话给辛小姐,问推迟一天约会她是否有空,辛小姐推辞让岑典受伤就好好休息,不要出来,岑典学叶大霖哄她的语气哄了两句,辛小姐才顺着台阶爽快答应。 果然还是生气,可不,换谁都觉得过分。 换成岑典……岑典摇摇头,自己都不敢想。 在餐厅的酒柜前思索哪瓶酒更老陈,岑典要一并拎到辛小姐面前去。辛小姐说过,这几天是她与她丈夫的结婚纪念日,一瓶叶大霖珍藏半生的老酒足见诚意。 她如今也算是人尽皆知的叶家人,虽未有名分,不过敢去议论的人少之又少。 怕枪,也怕权,尤其是五五回来之后,怕的东西再多一样。 各位爱说闲话的太太嘴都闭紧,就怕有些话传到岑典耳朵里,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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