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法的冲突_第56章 发案那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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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发案那夜 (第1/6页)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罪!放我出去!”

    “天啦!冤枉啊!我的姐夫被害,我的外甥被害,你们抓不到凶手,就拿我们罗家当替罪羊。你们昧了良心!你们瞎了狗眼!”

    “罗桂望!放老实点!”看守警察制止道。

    “我没有犯罪!我用不着老实。共产党不冤枉好人。老子总有一天要出牢门的,到那时候,老子要上北京告你们,要找你们算账!”

    每天,罗桂望都要喊,都要叫。他喊累了,叫苦了,就坐下来,和同监的犯人一起讨论,分析“5.3”案情,追查杀人凶手。他曾当过四年侦察兵,他不怕场合,也会动脑子。他认为:杀人犯就在店门村。问他是谁?他说:“只要我能活着出去,就一定要把凶手找出来。”

    同监的犯人问他:“你没有杀人,你那天夜里干什么去了?你为什么不承认那晚外出了?”

    他说:“据我当侦察兵的经验,只要有一丁疑点,就会被缠住不放。我是想干脆一口否认,省得他们左找右找,左问右问。”

    “那夜,你到底出外了没有?”

    “我和一个女人讲白话,讲得很晚。我都三十岁的人了,想搞对象呀!这种事,我要讲了,别人不当笑话传吗?”

    “嗨!你这就蠢了,不讲真话,害了自己。”

    罗桂望说:“讲了真话,他们也会抓我,也会把我当成杀人犯。”

    “那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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