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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放在古代,我高低要给他立个糟糠之妻的牌坊 (第4/4页)
声音很温柔,带着点不确定,像是天气预报里预测的如丝小雨,因为雨水太细密了,倒是不好拿捏到底该撑伞还是不撑。 锌笛家住在市区里,晚上回家的话需要走半个钟头,一般家长到了高三这样的关键时刻,总是会把孩子丢在学校宿舍里,盼望着自己家的孩子可以争分夺秒努力,在别人松懈的一个瞬间比自己的竞争对手多背一句诗,或者多背一个单词。但我也只是听同学说,锌笛家里非常有钱,mama在教育局工作,每天晚上放学回家后,总是会请另外的家庭教师,花大价钱另外给她补一个钟头的课。 她不住校,自然不清楚早cao时锌笛背的是我这个倒霉蛋。我看着她眼下轻微的黑眼圈,真假掺半,说:“应该没有吧。他看着又不像会喜欢人的样。” 虽然在这所高中里,也时常会出现高中同学最后修成正果结婚的佳话——甚至连有些老师都是在高中认识的另一半一路爱情长跑成家立业,又回到高中母校教书育人。但是李维一,我说不准。他看起来什么都不爱,可若是有人合他心意了,大概也一直不会换人。他的爱情观,千言万语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怕麻烦。 如果能将就着,也未尝不可。 只可惜算他倒霉,上辈子遇到了我。 我两辈子所有的白日梦加起来写成一本故事集,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帮助情敌传话。但我等着李维一下课的时候,跟在路威与李维一的身后,一瘸一拐,等到路威挥手告别时,我气还没喘匀,就问李维一。 “李维一,你没喜欢的人吧?” “真摔到脑子了?闲着没事就把免疫学的真题做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上下打量着我到底哪根筋搭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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