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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3/5页)
变得沉闷。 他被推进昏暗旧巷的时候我在哪,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带着钢管,带着刀,砸在他的腿上,身上,打断了小腿骨,再也长不回来,失血过多,最后通通融进了我的血rou。 我被推出医院大门,到最后我都没有看见他的脸。 但他出现在我梦里,每个晚上。鼻青脸肿的模样,拉了张椅子安静坐在我床前,我看着他,问不出任何一句话,撕裂的疼痛。 然后我又听见他爸妈的声音,他也听见了,我们两个人没有交流但我看见他脸上无声的挂下两道清泪。 “狗娘养的,畜牲,变态。” 我没有反驳,我也的的确确是个畜牲。 我没有再爱上其他人,但我干过其他人。性与爱在我这里已经没办法画上等号了,我的爱和他一起溺亡。 谁向我展示坦白的爱意,年轻的鲜活的,但那些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小偷,因为我在二十二岁那年偷走了他,我还要再偷走谁吗? 那我也太卑劣。 无论是男人,女人,我都无所谓,勃起,发泄,结束。 我本身就没什么学历,整个人生就是在走一条下三滥的贱路。 平时干的脏活累活,和不能在明面上讲的烂活,在那群做妓的女人店里当保安。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大家都一个档次,我就当他们是要爬我的床才惹我。做事圆滑也只是我的噱头,我只是不想麻烦惹上身。 我是很敬业的,尽管我不是鸭,那是我自认为的职业道德,自认为的规矩。 我不会在其他人床上想起他的脸,他的声音,关于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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