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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都会派的优雅绅士 (第2/2页)
的名字。 便来自这位游历取材的Y游诗人馈赠。 是那胡兹用一整晚家族史诗换来的谢礼。 「朋友啊,你帮我取的这都会派名字,怎麽说呢...不够劲? 念起来没有我刚才和你说的那种...‘征服波涛的激昂感’、对吧? 「那夫啊,这就是你还有学得地方。都会派的真谛、那就是在似懂非懂用虚张声势来显得气派。」 「具T来说喔呢?」 「别人问你这名字代表什麽时候,只要你先他一步露出鄙视的神情油,再自己胡诌出任何你想要传递的意思,就相当都会派溜!」 「所以说、那夫.迪亚达诺德可以随我喜欢油,既是‘波涛的征服者’又是‘土豆的支配者’吗?」 Y游诗人皱起眉毛思索了一下,给出答案 「理论上不行,但实务上却可以油。毕竟都会派就是越讲规矩的仁越吃亏的魔幻特质滑。正是这种油腻又魔幻的任X感,让仁困惑又着迷不已溜!」 「都会派,可真辛苦啊。」 但在这没有爷爷和可AinV孩的凋敝渔村流连的话,肯定只能让那家的血脉枯败了。 所以他戴上那夫这个名子、爷爷的故事与私藏的金瓜子、以及祖传的蛇牙,只身前往了慾望及罪恶横溢的首都,拉克丝邦。 赶上了坵翰史上最大,但其实也就第二次的金融风暴:次级x贷危机。 许久後回来时才知道,恰好引爆的大萧条里,有几位叔伯准备搬回老家,可惜他已往拉克丝邦去了。直叫仁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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