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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婚妻子》-17 (第1/3页)
“嗯,我知道你一直在筹钱,就是在等第一期缴纳资金。魏、罗两家没有防备,也没有大量周转金备底,一定会被坑进陷阱里。” 她在他书房里,见到他们三家签署的合同,就意识到这是秦渊川为魏、罗两家而设的局。 明面上看来,是三家彼此合作项目的合同,其实,这是三家与国有建造单位的合同。 将来事发之后,魏、罗两家只会怀疑自己被国有单位坑了,而不会怀疑秦渊川。 但实际上,替两方牵头合作的人,是秦渊川。 合同里述明,项目在第一期结算时,如果三家付不出所需金额,项目将被建造单位收回主导权,另外开项目给别人投标,那他们三家就会亏得血本无归。 这是第一层陷阱。 就算他们察觉第一层的陷阱,筹备好相对应的资金,他们未必会细究另一页条例里,备注第一期抵押双倍这词。 这等于是,他们要在第一期结算金额里,再多出一倍金额,扣押在银行。 用意是怕三家后期资金断档,所以需要兜底备用金。 这是第二层陷阱。 第二期结算的金额,在第一期的半年后,可是扣押在银行的钱,因年利率结算的规定下,一定要放满一周年,才能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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