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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墨妘《城市里的微风》 (第2/8页)
不出「常常」二字的必要,如果一直转学,代表其实与初恋相处的时间其实也不多,又如何让nV主角挂念至高中? 为什麽要特别强调「国小的初恋」,莫非还有「国中的初恋」、「高中的初恋」、「大学的初恋」以此类推?按照这种思维,人生中大概会有数不清的初恋?? 「搬家」一词出现了两次,如果调换前後顺序,便可以省略一个。 b如:「白诗薇因为家庭因素被迫搬家,从此无法与小学的初恋见面。」这种写法语意b较通顺,也不用重复使用同样的词。虽然我至今不懂小学的初恋是啥。 接下来说说问题最大的第三句。第一二句有因果关系,但第二三句接起来就卡卡的。不,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形容,假如前两句都是中国古代的器具,那第三句就像一台智慧型手机,摆在一起很突兀,有种错乱的感觉。 君某认为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逻辑问题。如果我小时候喜欢一个姓李的,高中遇到另一个相同姓氏的男生,也不会联想到初恋!你可以解释为「阎」这个姓氏很少,想到也是必然。但那又如何?姓氏一样不代表他们有关系,那我还说他跟阎罗王是父子呢! 但如果加上长得也有些相似,可能会让人联想到他们是不是亲戚,或根本是同一个人只是改名,但是姓氏一样并不代表什麽,因此二三句完全接不上。 第三、整T 建议你往前看上一篇评文,里面有大致提到简介的写法,墨妘可以参考看看,在这里就不再多加叙述,以免有灌字数的嫌疑。 最後提个主观的意见。分隔号太长了。我在平板上看都会分成两行,无法想像如果在手机上,版面会变成什麽状态。 楔子 对不起,我真的很想吐槽这所国中的名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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