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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汰旧换新 (第2/4页)
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 另外,在对待嫌疑犯上,奕?不允许使用酷刑、Ga0刑讯b供,十日,有个知县对嫌疑犯严刑拷打,并用牛皮套头,勒令招供,嫌疑犯受不住作了假证,後来经查明,奕?撤了那个知县的职,并向全国通报此事,严令不许严刑b供,另外,还经常跑去主持各种审决在押囚犯,特别是几乎每年夏天都Ga0一次「虑囚」,处理一些长期关押的囚犯,免得他们在监狱待时间过长受苦。另外他也亲自下问审理一些重大贪腐案件,但是没有放人而是明正典刑。 二十日,由於奕?常跑刑狱,所以范仲文提议,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管复查。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必须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覆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奕?批准允行。 七月,针对煌所设立的锦衣卫制度实施牵制,由於此机构直接听命於皇帝,造成部分锦衣旧例有功赏,惟缉不轨者当之。其後冒lAn无纪,所报百无一实,更因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忤也。有部份人更为得赏赐而制造冤案,凌迟灭族平民,於是七月十日,奕?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nVe,下旨乃焚刑具,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 七月十五日,认为此一酷政不可以长期存在,再加上锦衣卫於侦办明尼谋反案时「非法凌nVe,诛杀为多」,株连且四万,早就让奕?大为反感,於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三法司如废除,使得锦衣卫在建安朝虽没有消失,但是权力大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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