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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皱着眉,急忙去擦,似乎有些懊恼:我弄脏你了。 (第2/4页)
为什么直到今天,我才遇见你呢?” “我知道我对你起这样的心思应当是不对的,但我顾不得了。” “野狗就是这样的动物,咬住了就不会松口,只要能达到目的,怎么都行。” 杨戬两手捧住他的脸颊,大拇指温柔为他揩去眼角的湿润。 沉香终究才是个十六七的半大少年。 半大的少年全身趴在他身上,下半身坚硬guntang,抵着他鼓鼓跳动,呼吸也急促了不少。 他低下头,吻住杨戬的双唇,火热的气息呢喃着:“二郎,不要忘了我。” 杨戬心头迷糊,正想问问这是个什么说法,沉香猛然豹变,喘息着抓住衬衣用力一撕,纽扣飞溅,他形状完美的胸肌暴露在恍惚的月光下。 一阵冰冷从胸口传来,杨戬低头去看,沉香用那支口琴贴着胸前两点轻摁,顿时有些受不住的羞窘:“别……” 沉香勾起嘴角,把口琴塞到他手里,头颅低下去,张嘴含住那一点吸吮,一边吸吮一边有些难耐地在他大腿上顶胯,昭显着那处的存在感。 杨戬把他的头抱在怀里,修长手指插入他扎成火炬般的辫子里,他的发质冷硬,一如他的性格。 在晚上之前他都绝不会想到,今天晚上他会突然被从未谋面的外甥设计掳走,如今两人躺在摩托车上做这种苟且之事,而他并不觉得厌恶。 他知道有种理论叫遗传性吸引,彼此间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果从小没有见过面,在长大之后遇见就很容易对彼此产生强烈的好感,这种好感同时兼具感情上的和欲望上的。 沉香终于在他的胸膛那里获得了满足,把目标往下转移,拉开拉链,将自己的那处和杨戬的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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