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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一案、慢跑的男人 (第3/3页)
传了一封简讯给自己的太太,内容写着:我在月形石雕旁的跨河桥下空地等你,请准备好150万元,否则我就将我们的关系告诉你先生! 罗太太很快回传讯息,之後罗先生先将手机摔坏,然後直接丢往河中。 接着便跑回李国东的家。他算准时间,刚好在6点左右跑回去,他打开房门,确认无人起床,於是便将运动衫收进公事包,换回昨日的衣服。这时正巧听到楼上传出开门声,他知道是李国东已按时醒来,於是赶紧躲回早已准备好的棉毯内,假装睡在沙发上。 这时屋内时钟显示为5点初,但实际上是6点初。他等候李国东走回房内继续睡觉,接着便戴上手套,静悄悄的将房内所有时钟调回正常时间,接着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内容写着:我有要事得先走,谢谢你昨晚的招待。 这时他看着手表,时间已近6点半,於是他走出门外,搭上昨晚预定的计程车开往公司。 由於罗太太当晚便被同仁带往侦讯室,一连好几天都不曾回家,因此罗先生行凶时穿的运动服,仍然留在公事包内没有清洗。罗先生列为重要疑犯後,同仁搜索他的物件,也发现了公事包内的运动服,监识後发现了被害人的头发,因此成为入罪的铁证。 当我将此事告知柳修隐时,他并不意外,彷佛早已知道有这个证据。 我追问他,当天所说的其他五件诡计,究竟是几样? 他如往常一样傲慢的漠视了我的问题,只重复说着老话:只有凶手知道,但其他人都未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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