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思勉白话中国史·上古卷·华夏初兴_绪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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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 (第3/5页)

目录之学”的书参考。其中应该先看的,是《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文献通考·经籍考》《四库书目》四种。我以为历史的书,从内容上分起来,不过一记载、二注释、三批评三种考订大抵属于注释,也有因此而下批评的。其中又以记载为主,必须有了记载,批评、注释两种才有所附丽,其间有主从的关系。

    历史书所记载的事实,从前的人,把它分作一治乱兴亡、二典章制度两大类参看《文献通考》序。这两个名词,不甚妥当,但是一时没有适当的名词,姑且沿用之,我以为前一类可称为“动的史实”,后一类可称为“静的史实”。正史中的“纪”“传”,是记前一类事实的;“志”是记后一类事实的;二者又皆可出之以“表”,以图减省;所以正史可称为“纪传表志体”。各种历史,要算这一种的体例,最为完全所以从前把它立于学官,算作正史。编年和纪事本末,是专记前一类的事实。政书是专记后一类的事实。从研究上说,编年体最便于“通览一时代的大势”;纪事本末体,最便于“钩稽一事的始末”;典章制度一类的事实,尤贵乎“观其会通”;所以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这四种书在研究上都是最紧要的:因其都能“网罗完备”,而且都有一个“条理系统”。其余的书,只记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是许多零碎的事实,只可称为“未经编纂的史材”,专门研究,都是很有用的,初学暂可从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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