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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到第四章 (第9/10页)
为孕妇颇感不适,需要回家休养。我尽管对这nV人恨得牙痒,仍不得不战战兢兢得搀扶着她到街边,招来的士送她上车。 真个把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却似仍嫌不够,临上车前回眸嫣然:“我看到你吻他了。” 的士绝尘而去,剩下我一人石化路旁。 为什么? 这种恶俗的情节没道理真的出现是不是? 唯一一次偷吻烈,是大二那年暑假海滨两天一夜度假里的那一夜发生的。 当然,那nV人在,很多同学,同学的男nV朋友都在。 1 但烈酒醉休憩的礁岩明明隐蔽而黑暗,我找到他之后与他独处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分钟,而那风驰电掣的一吻,维系时间更不过两秒——为什么居然都能被她看到? 命运吗? 像我这等俗人,果然无法扼紧命运的咽喉,只能凄凉得被打败,投降一途。 在归途中,我已经下定决心向命运投降了,不想,天杀的恶俗还是没有放过我。 垂头丧气得打开家门,我原以为家中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是烈一张宿醉未醒的瞌睡脸,万万料不到的是,人才挤进门,就有某物狠狠得撞向我,伴之以兴高采烈的呼叫:“哥!想你咯!” 这某物——不,某人——招牌式向日葵状笑容此刻绽放得只怕连正午的太yAn都要相形见绌。 他是津,可Ai的……大一学生,一个半月前与他相识之后,这孩子就以特有的……开朗式缠人功力贴上了我。 与那么YOucHI的年轻人za本非我所愿,但是,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理由拒绝。 津很简单,这兴许与他家境不错有关,他从未向我索取过物质的东西,但要是哪天晚上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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