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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发小,身高一七九,剑眉星目,面如冠玉。他mama爱看言情,给儿子取了青春男主味儿十足的名字,叫何景言。可惜他不是正常人。 我或许上辈子做了什么男默女泪的流氓事,这辈子老天爷为了惩罚我,才让我遇见他。 何景言的右额角有一条一厘米的疤,平日被刘海挡住看不见。他mama去世后的第一年,他爸因为工作原因把他交给我们家,跟着我回老家过年。我外婆院子里养了一条母狗,年前生了六只狗,夭折三只,送人两只,留下的一只被狗贩子药死去吃rou。从那以后这条狗发了疯,风吹草动就要狂吠,没人敢靠近,不得已拴起铁链。那年何景言十岁,院里的鸡鸭追累了,要去摸狗。刚走过去母狗便呲牙朝他低吼,再往前一步的瞬间就冲过去,狗半道被铁链拽回去,但仍不死心地朝他猛扑。他吓得坐在原地哇哇大哭,我心急之下捡起石头朝狗扔过去。结果石头砸在他的脑袋上,留了疤。 在“这条母狗是疯狗”的已知前提下,何景言仍要去摸它,由此可知,他从小就不是正常人。 当然,仅此一例并不能充分论证这个结论,在此简列: 1、何景言欲与我结拜为兄弟,当街下跪朝我磕了三个响头,认我做大哥。 2、何景言十二岁时养了一只宠物兔,将它拉出的粪便作珍珠,调制珍珠奶茶,欲在小学毕业当天送给英语老师。 3、何景言的mama死的这么多年来,他没有流过泪。 若只有前两个例证,我会以为他是一个笨蛋和一个坏蛋,但第三个例证的存在让我认为,他不是一个笨蛋和一个坏蛋,而是一个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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