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斗士幻想谭_桃源四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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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四章 (第4/10页)

出三个人过去将人勒晕并拖走。

    这件事後我有去查我们当初的血契上面写什麽,发现除了不自由以外,其他都是用膝盖想就知道不能做的事。

    除伤、病以外,每月参加赛事需达最低的阶级标准。

    剑斗士属於国家财产,由事业主共同支配,其活动范围由事业主决定。

    外出时脖子上需配戴盾型名牌以兹辨认,此乃义务,仅b赛时可允许拿下方便活动。

    意图逃跑的剑斗士可直接处Si,此为皇帝命令,但是必须写经过报告书上呈元老院。

    剑斗士犯法必须参加惩罚赛事代替牢役,并禁足至惩罚结束。

    随意损伤剑斗士者,包括剑斗士自己,必须赔偿损失。

    中阶以上剑斗士允许有私产,也可购买奴隶。

    以上不足部份,以元老院公布命令为准。

    发生小cHa曲後,我们回到各自休息区,决定自己的武具还有赛事,通常是口述给人书写,不过我以炭笔在木板上书写後交给休息区负责人。

    「你们一下就写好了,不愧是原贵族。」面对像阿西前辈这类型的误会已经不想解释。

    会写字的奴隶居然不到一成!

    当然别提人口识字率不到三成啦。

    我的赔率为三,不算高,不过莲晤是二点六,其他人不到二。

    报名单人场b赛一场,其他两场是跟莲晤组队。

    武具都是木棍与小型木圆盾。

    寇柏问我有自信赢几场,他打算赚点外快,我b了三,表示只有打三场。

    後来才知道可以赌自己下注,因为这次b赛有个疯子赌自己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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