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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第5/7页)
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这话说得多贴心!要把秦朝苛政只简化为三条:杀人偿命,伤人与偷盗按其行为给人造成的损失惩治。这三条简单,对于社会来说也是最基本的规范,“父老”们自然是竭诚拥护。其实这是个骗局,刘邦一进了秦宫殿,兴奋点都集中在做皇帝上,早把对老百姓的许诺抛到九霄云外,其所执行的仍是“尊君抑民”的“秦政”,“换汤不换药”。鲁迅也说过类似的意见。他在《而已集·小杂感》中说: 刘邦除秦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秦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 除了《清史演义》《民国演义》综合各种野史稗官包括清末民初的报刊完成的以外,其他各朝史演义都是本着“以正史为经,务求确凿,以轶闻为纬,不尚虚诬”蔡东藩《唐史演义·自序》。“正史”叙事多重复,与人物活动无关的文字太多,如何删繁就简、增加历史人物之间的互动以及有趣的故事,这是颇费裁量的。 这套书虽名“演义”,但它还是与读者熟悉的《三国演义》《隋唐演义》《东西汉演义》等书不同。《三国演义》等作品更注重文学性,就文体来说,它们更接近“英雄传奇”;而蔡东藩的“演义”,虽然也有铺排、也有虚构,但其重点还在于叙述历史事实,它是历史读本。这一点自从它出版之后就被读者肯定了。当时江苏省立南京中学校长张海澄给会文堂新记书局写信说:“《历朝通俗演义》于中等学校学生文史知识,裨益匪浅。特采作课外补充读物。” 毛泽东也很喜爱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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