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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一捧娇三 (第3/4页)
答应我,给我做一百件事哩。茶茶腹诽。 “那我要你——”她认真思考道,“眼下确实有件要紧的事。” 同骋眼眸一敛,竟有些期待。 她要他? “我要你陪我去上歌山。”她要去抓住那只在她脸上为非作歹的手,刚好迎面蹭上他的手心。 好一只香香软软的桃子脸蛋。 “哦?什么叫上歌山?”同骋明知故问。 “就是去赛歌。” “什么?我没太听清。” “哎呀,就是找情郎哥哥的地方!”茶茶跺地一脚,恨他不但身T差,连耳朵都不好。 同骋剑眉一挑,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她这不就是在邀他做她的情郎哥哥么。 // 同骋腹中有条九曲十八弯的溪流,装满居心叵测。 茶茶的心里也有整条直通的碧水河。它清澈见底,有Y霾,来也快去也快。 她心思本就纯良至极,只想的是若他和她一起去,那也绝对不可以只有她一个人漂漂亮亮。 既有约,便说g就g。 于是乎与同骋掉了个,按着他到前边坐下,要为他作苗家打扮。 一头青丝如瀑般垂放至腰,茶茶用牛角梳替同骋梳好。她听闻汉人有二十加冠的礼仪,可同骋总以束发示人又不多开口对他人提及过往,便在心里有所了然。 她依照自己喜好,替他左右两边披发均编好辫子,用绳扎紧实;又在发顶位置用木簪作固定,用丝帕做了改良制的儒巾,两端垂线随头发自然放下,以示同骋虽处苗乡入乡随俗,又不忘汉家的身份。 做完一切,她当真想为自己的奇思妙想鼓掌。 左看很满意,右看也很满意。 带出去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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